北京海淀区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北京海淀区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摘要:北京市纪委昨天通报,海淀区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一名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50万元被查处。

原标题: 一乡镇干部收受奥迪与自家雅阁置换被查

市纪委昨天通报,海淀区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一名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50万元被查处。

这5起问题包括,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彭大力贪污案。2012年8、9月间,彭大力指使财务科长刘某某(另案处理)将人民币8.3万元从单位财务账户支出,由其二人伙分,彭大力分得4万元。同年,彭大力以会议费的名义从清河卫生服务中心领取4.6万元支票办理酒店会员卡进行个人消费。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彭大力开除党籍处分。经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行政办公会会议决定,给予彭大力行政开除处分。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原调研员翟金凤受贿案。2008年3月及2014年8月,翟金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0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价值32万余元奥迪牌汽车1辆,与本人名下价值8万余元的雅阁牌汽车折价置换。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翟金凤开除党籍处分。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梅所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连治、原党支部书记沈伟新失职渎职案。2015年5月,肖连治对本村村委会委员杨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其女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不力,并在婚宴上证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肖连治、沈伟新在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将已纳入集体生态林补偿机制的生态林二次出租,且未对林地进行有效管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他人签订虚假协议,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肖连治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沈伟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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