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加强竞争地位不是一蹴而就的

吴敬琏:加强竞争地位不是一蹴而就的

强化竞争政策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一直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加强竞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就是要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

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一个问题,就是竞争。竞争是市场制度的灵魂。因为要让市场能够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有效率的增长,主要发挥两个功能:一是指有效地把稀缺资源配置到最正确的地方,即有效地配置资源;另外一个功能是形成一种在经济活动中共存共荣的激励机制,对委托人、代理人的激励方向一样。这两个功能,不管是有效地配置资源,还是共荣的激励机制,都要通过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来实现。没有竞争,市场就不可能发挥这两个功能。所以,我们说竞争是市场制度的灵魂。但是竞争在原有体制下是受到压抑的,所以要用竞争政策来保证竞争的加强,保证市场发挥功能,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里面,加强竞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而这件事情不是很容易能够做到的。

加强竞争地位不是一蹴而就的

我要强调的一点是,加强竞争的问题,不是经号召就能一蹴而就解决的,这涉及很多理论、政策、法律、执法等各方面的问题。去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一个关于价格改革的文件里面就提到,要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协调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

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问题呢?大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虽然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或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处于基础性地位的政策仍是产业政策。我不是说要否定产业政策、抛弃产业政策,但是我们所执行的产业政策是从日本引进来的,大致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的产业政策。这个产业政策的特点是支持一部分产业、抑制一部分产业。这种产业政策在经济学界有讨论,有人把它叫作“选择性的产业政策”,也有人把它叫作“纵向定位的产业政策”。显然它是抑制竞争的,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我们的政策上都被表现出来,几乎在经济领域中无处不在。

要加强竞争、贯彻竞争政策,就会碰到认识上、法律上、政策上、执法上的许多问题。比如说,我们有反垄断法。但是反垄断法里,对于叫作“维护公共利益的”垄断,它是作为但书。于是,在执行贯彻竞争政策时,就会碰到这种法律上的障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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