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仲泉: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里程碑(2)

石仲泉: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里程碑(2)

《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结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取得了巨大成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初步总结4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分析了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准则》和《条例》。这两个重要文件是根据习近平同志的提议制定和修订的,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结晶。

《准则》和《条例》是对以往相关制度的承续和发展。改革开放伊始,党在1980年就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成为建党以来第一个专门讲这个问题的重要文件。它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而且,它的不少规定对于当前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是,30多年来,国家面貌、社会生活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如何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种意识”,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课题。为此,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与《准则》的情况相似,2003年12月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作了若干规定,对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样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它与新的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凸显。因此,有必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10多年前试行的条例进行修订。习近平同志要求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因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没有割断历史,不是废除过去起过积极作用的相关制度,而是对它们的承续和发展。

《准则》和《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系统化、制度化,是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标志性成果。习近平同志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指出:“我们党抓党的建设,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因此,有必要通过六中全会,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总结,看哪些经过实践检验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哪些需要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两个文件体现了这一要求。《准则》对习近平同志的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作了归纳。首先,在总论中讲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思想,就突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的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其次,在分论的12个方面中,将习近平同志的相关重要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在“坚定理想信念”中,强调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坚定“四个自信”;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中,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三严三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最后,在结束语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条例》不单纯是对党内监督专项工作进行事务性规定的文件,而是站在战略高度对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思想作了系统归纳。《条例》强调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体现了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紧密结合。《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较高,仅次于党章,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条例》尽管具有专项性,但它不是一般的专项文件,而是要保证党章得到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因此,这两个文件是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标志性成果。

《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两大标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对在实施层面如何加强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探索。一方面,从理论上深刻阐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大力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是建立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前,有关方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文件,制度建设取得巨大成绩。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中央全会讨论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有过多次,但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讨论党的法规文件,除了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只有这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这是因为,这两个文件既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比此前制定的党的法规文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的两大标杆。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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