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板子”——
强化问责,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2015年8月1日中午,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社区5组组长陶友光利用在自家院子里举办生日宴之机,收受红包礼金2万元,其中,收受辖区内15家企业人员等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700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4月8日,双流区东升街道纪工委给予陶友光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7日,青白江区大弯街道石家碾社区在召开年终总结会后,以感谢社区相关人员对工作支持为由,使用集体资金组织500余名社区相关人员在辖区某餐馆聚餐。该次聚餐设宴48桌,共计花费2.3万余元,被群众举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2月4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家碾社区党委书记钟如才党内警告处分。”
……
今年以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在成都当地报纸、网站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
该市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8个92人次。
与此同时,该市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101人。
2014年以来,都江堰市水务局发生系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8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都江堰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原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陈宪因监管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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