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历史经验表明,任何权力没有有效监督都会导致腐败。任何组织缺失监督机制,必然一盘散沙。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抓实党内监督,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党内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组织无原则。种种问题的发生,无不与管党治党宽松软密切相关。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监督不到位、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诚然,加强党内监督,一方面要有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监督离不开严格的制度,没有约束力的制度无异于没有牙齿的老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一部有硬度的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内容、重点对象和相关要求;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另一方面,制度必须落实到位。有硬度的制度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在于制度的落实有没有力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就会流于形式,失去其应有的约束力,甚至成为不起作用的“稻草人”。只有全面严格地落实制度,使不接受监督的党员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形成敬畏制度、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氛围,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热炉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
抓实党内监督,还必须重点发力。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利,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