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如何管好干部、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角,对领导干部法治方面的素养作了许多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其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管好干部、从严治吏,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意义。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抓住“关键少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讲话中,都强调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以及其他重要场合,都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的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这个群体人数虽然不多,但“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也主要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讲,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国家治理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
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讲,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现在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是提升领导干部自身素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不尊崇宪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崇拜权力、崇拜金钱、崇拜关系,大搞权权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些地方和单位被搞得乌烟瘴气,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作为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的对象;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概括为“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四个方面。他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常说,“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还要自身硬”。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以上率下的精神更为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两个文件的说明中指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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