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为官做事为什么要紧握法律戒尺(2)

领导干部为官做事为什么要紧握法律戒尺(2)

把领导干部尊法放在第一位

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个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讲,之前通常提的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他在准备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时反复考虑,“觉得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要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他还说,把握不准的就要去查一查党纪国法是怎样规定的,还可以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帮助把关。

与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是人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同时,要运用法治方式,改变“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习惯于仅靠行政命令等方式来管理经济,习惯于用超越法律法规的手段和政策来抓企业、上项目推动发展,习惯于陈旧的计划手段、强制手段完成收入任务”的办法。

领导干部学法懂法是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他说:“法律规定白纸黑字摆在那儿,要多学学、多看看。”在依法治国已确定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今天,“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如果一味跟着感觉走,难免偏离法治轨道”。习近平总书记说,“许多腐败分子在其忏悔录中都谈到,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败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很不够,必须加强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说,“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不当“法盲”,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或者在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因为很多事情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并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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