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问题:党组较长时期缺乏凝聚力战斗力,未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学院纳入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的新情况,修订实施《中央社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上报中央统战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及办学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一律由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纪律规矩约束,逐步完善制度规范,共新增制度17项,修订制度15项,制定有关工作规划、意见、实施方案等16项。把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重中之重,颁布《中央社院党组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意见》,制定实施《中央社院机关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工作办法(暂行)》等。
问题: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淡薄。
整改:将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作为建设队伍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政治标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社院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参加支部生活,主动接受机关党委和群众监督。强化支部管理考核,修订《中央社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巡视发现存在问题的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执纪问责失之于宽。
整改: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机关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问题、作出安排,开学后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部署。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修订《中央社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中央社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修订《中央社院机关纪委工作条例》,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细化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强调纪律规范。制定《关于征求处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暂行办法》,组织党组成员及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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