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火车刷票软件沦为网络黄牛

警惕火车刷票软件沦为网络黄牛

又是一年一度春运,火车票牵动亿万人。近来,携程、去哪儿、艺龙等国内多个知名互联网旅游公司,纷纷推出刷票软件替客户抢票,被质疑涉嫌倒卖火车票。那么,在车票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刷票软件到底是服务神器还是网络黄牛?(1月5日《新快报》)

2017年春运又将到来,每年的春运抢票都是大家回家前要跨过的一道坎,各种火车票抢票攻略漫天飞,可以说是一场火车票抢票大战。

俗话说兵贵神速,火车刷票软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帮助用户抢到火车票,自然会让其欣喜不已。如果为自己或免费为他人购票目的而使用抢票软件,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公司收钱帮忙抢票由此是否沦为“网络黄牛”,的确令人担忧。

不可否认,春运火车票紧张,使抢票软件风头强劲。各公司不遗余力地投入重金开发更新软件,提升抢票性能。这可不是一种情怀或者是要做活雷锋。不管哪个抢票软件,其实核心都是在抢占春运这个高峰期的流量,从而获得更多的商机。有的是直接的消费拉动的商机,也有的是拥有流量之后的间接商机。虽然说,着急返乡的游子们也实实在在地得到了抢票软件带来的便利和好处,为其流量做贡献也无可厚非。但是,有一些服务平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趁机在其平台上推出的加价抢票业务、奇虎360、百度、猎豹等浏览器或网站开发的捆绑式刷票软件、QQ群上的网络抢票每张加50元手续费付款等等,如此客观的“抢票商机”,无疑是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正是这些网络黄牛的存在,让个人通过12306等官方平台购票越来越难。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由于有你的就没有我的,才让我们很难从正规渠道抢到票。如果没有这些黄牛,大家都用普通设备普通网速进行抢票,哪怕抢不到,但那样更加公平。虽是旅游公司提供服务,公司赚钱客户省事,你情我愿,似乎合情合理,但如果收取“服务费”从中牟利,且达到一定数额,就的确应认定为倒票。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黄牛”倒票应按照倒卖车船票罪或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个别火车刷票软件催生的生意火爆值得警惕。收钱代刷火车票为何会失控,相关的监督、制约与对一部分人的便利性与对另一部分人的不公平性需要特别注意协调,又为何付之阙如或不易操作,或许才更亟待追问并反思。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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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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