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临近,为严明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17年12月29日下午,区体育局召开局系统2017年“三大节日”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孙永平同志主持,区纪委驻文化厅纪检组组长张亮明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局在家领导、局属各单位县处级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及局机关全体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巡视员旺青格烈同志宣读了中共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关于转发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区文化厅纪检组<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通报了区纪委《关于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藏纪通〔2016〕12 号)文件精神;区体育局副局长尼玛次仁同志原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
会上,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孙永平同志就2017年“三大”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发生“四风”问题,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明确责任要求,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在2017年“三大”节日期间。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党支部(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二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各纪检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深挖“四风”问题“隐身”、“变种”新动向新情况,坚决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三要落实好主要领导责任。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要抓好车辆管理,严防“公车私用”,严禁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和超标准接待,严禁使用公款或公务卡消费送礼,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事件发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要树立自觉意识。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五要强化职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区纪委“十个严禁”
同时,孙永平同志强调,局政工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随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对顶风违规违纪的个人和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的单位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全系统通报,同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人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涉稳问题的,坚决按照“三个无论”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会上,区纪委驻文化厅纪检组组长张亮明同志在充分认可区体育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洁、干部任用工作的基础上,还就“三大”节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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