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2)

2016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2)

热点3.南海问题与中国海洋战略

入选理由 南海问题的实质是围绕南海岛礁主权以及海洋管辖权的海洋争端。2016年,学术界对于这一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议题有着较高的关注度。相关研究主要在以下方面展开:⒈从国际政治、国际法等学科视角入手,对南海仲裁案、航行自由、岛礁主权、海洋管辖权等进行研究。⒉对中国海洋安全、海洋战略进行研究。例如,在中国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背景下,探讨如何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集中探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关系、国内政治与安全形势等。⒊关于南海问题的国际关系史研究。涉及中国、美国、日本、菲律宾等国的南海政策立场、外交战略选择、国家间关系走向,重点关注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实施与南海局势复杂化之间的关系、南海问题的地缘政治意义等。⒋研究南海资源合作开发,探讨建立合作共赢的地区新秩序。⒌研究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政策手段、外交途径和法律方法等。下一步,学术界会更加关注中国海洋战略的定位与实施、东亚地区秩序的重建及其对南海问题的影响、中国外交与国际海洋法的关系以及南海问题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问题。

专家点评 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全面实施中国海洋战略的进程中,南海因其特殊战略地位被学术界持续关注。但由于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忽视,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对南海问题的彻底解决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相关理论成果;尚未对中国海洋战略的内容进行全面阐释。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有关南海问题的历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挖掘,为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提供重要证据;围绕南海问题的国际博弈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中国海洋战略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为妥善化解南海问题而对中国周边外交进行战略性调整的研究比较深入。有待深化之处在于:⒈关于南海问题与相关国际法的关系的研究;⒉关于中国海洋战略的具体内容的研究;⒊关于南海问题如何从治标到治本的研究,以及南海问题的处理与东亚地区秩序的构建和(海洋)地区治理的研究。学术界未来应围绕上述几个方面展开深入研究。

(点评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键)

热点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建构

入选理由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现有立法已经承认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新设土地经营权。这一改革,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运作,并能适应当前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动的现实需要。2016年,法学界针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法理解释、合宪性解释等。⒉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各自的法律性质、功能、分离的制度设计,如属于物权还是债权、存续期限等。⒊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后,具体实现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继承、抵押、信托等涉及的法律效力、具体实现等。⒋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⒌“三权分置”对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可能的影响。在现实变革的推动下,法学理论要为立法修改做好充分准备。

专家点评 自经济学界提出农地“三权分置”思想,并经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形成政策导向以来,围绕“三权分置”在法律上如何进行表达,法学界展开了充分研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如经济学界普遍认为,以产权经济学的权利约束理论为基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解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符合经济逻辑,主张在此观点指导下开展法律修改。但法学界主导意见认为,上述观点不符合法律逻辑,我国权利分解理论以“母子结构”为基础,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所有权之上设定的权利负担,前者是后者的子权利;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权利负担,前者是后者的子权利。如此理解,一是维系了目前的既有农地产权结构;二是符合法理地说明了在适度规模经营之下,经营主体所取得的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子权利;三是便于修改法律,减少制度变迁成本。这一观点直接影响到中央“三权分置”意见的出台。此外,法学界还围绕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展开了讨论,形成了物权说和债权说两大对立观点;就“三权分置”之后的体系效应展开了大辩论。

(点评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圣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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