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原则”彰显中国网络治理之“道”

“四大原则”彰显中国网络治理之“道”

摘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坚持独立自主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绝非“闭网锁国”,而是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避免落入“修昔底德陷阱”的需要;也是加强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和平开发与利用,维护网络空间协和万邦、兼容并蓄国际秩序的需要。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下称《战略》)着眼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明确提出了尊重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平利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四大原则”,展现了中国理念,表明了中国态度,提出了中国方案,在网络空间再一次阐释了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原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的大国之“道”。

一、尊重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的独立自主之“道”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全球化步伐,构建了普天之下莫非“网”土的网聚天下,相互尊重网络空间主权,既能避免“南北”对抗,也能给予“南南”国家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是构建和谐的国际互联网环境、进行全球网络治理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从习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鲜明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就开始炒作所谓“局域网”论,攻击“网络空间主权”,表面上是对中国互联网政策的不满,实质上是传统霸权主义在网络空间的新延伸,是“美国治下和平”理念的新体现。2012年“震网”病毒事件,开启了以国家为主体实施网络战争的新纪元,同时也使得原已支离破碎的神话——网络空间不受传统地缘政治影响的数字乌托邦——走向最后的灭亡。“《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可以说,无论从国际法、战争法法理,还是从网络空间现实威胁,我们都应理直气壮去维护网络空间主权。《战略》在主权原则上,明确各国主权范围内的网络事务由各国人民自己做主,反对网络霸权、双重标准,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以及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是对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外交政策的又一次深刻阐释。毛主席曾说过,“我们是主张自力更生的,我们希望有外援,但是我们不能依赖它,我们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全体军民的创造力”。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独立自主就必须自力更生,只有自力更生才能实现独立自主。在建设网络强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过程中,既要构建开放的“网络边界”,拥抱先进思想理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更为重要的是坚持独立自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强国之路。

二、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的互惠互利之“道”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坚持独立自主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绝非“闭网锁国”,而是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避免落入“修昔底德陷阱”的需要;也是加强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和平开发与利用,维护网络空间协和万邦、兼容并蓄国际秩序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更加开放共享、互惠互利的网络空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国威胁论”一直不绝于耳,成为西方国家围堵和遏制中国的主要借口。近些年,这种论调犹如挥之不去的魅影投射到了网络空间,在“中国威胁论”的框架下拼凑了“中国网络空间威胁论”。作为世界公认的互联网大国,我们提出和平利用网络空间原则,是我国“和平崛起”之路在网络空间的映射和延伸。一方面,和平原则能够在国际上树立“和平大国”、“友好大国”、“可亲大国”的形象,增强网络空间软实力;另一方面,和平原则能够引导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网络空间军备竞赛、防范网络空间冲突。就当前大国动向而论,无非三种作为,一是冷战思维,二是不搞世界大战但搞局部热战,三是构建利益汇合点和利益共同体。和平利用网络空间,要求网络大国必须坚持第三点理念,共同寻找网络空间的“利益汇合点”,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着力避免公海及其上空、外层空间的“公地悲剧”,这是互联网海纳百川文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世界和平发展的大势所趋。“计利当计天下利”。我们提出和平原则不是因为我们怕,也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们自己,更重要的是要与世界各国一道推动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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