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7年1月12日)

吉林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人民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及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大政方针,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依靠各界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切实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谋划和重点推进工作。

一是注重凝聚思想共识引领政治方向。坚持把加强学习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一致拥护确立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一致拥护中共中央作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举办新委员培训班、暑期读书班,编印学习专刊,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等重要论述,努力在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网络信息安全、南海形势等举办11次“政协报告厅”报告,结合重点协商议题举办5次专题讲座,帮助委员把握形势、知情明政。通过多种形式的思想理论政策学习,广泛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努力把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履职的自觉行动。

二是注重围绕大事要事履职尽责。始终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三五”规划作为履行职能的中心任务,将政协工作自觉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全面完成确定的9项重点协商任务。紧扣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破解“大城市病”难题、促进民生改善等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综合运用各种履职形式和途径,深入调研、广集良策,全力助推首都改革发展。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提高履职实效。把改革创新体现到履职各方面,不断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和政协工作活力。完善协商会议组织流程,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议政性常委会议、议政性主席会议、议政会为重点,以协商恳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开展党政领导领衔办理重点提案、党政部门提供提案选题参考、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公开、提案提办双方互评,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开展界别协商、界别调研视察、界别大会发言、界别提案等,界别建设取得新进展。运用网络新媒体创新履职活动,创办“北京政协”微信公众号,推动“政协e事厅”栏目常态化,开通“委员听民意”网络直播,43名委员走进新媒体,网民参与交流互动达2000多万人次,开辟了委员运用互联网倾听群众意愿的新途径。

四是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第四次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完成30项重点制度建设任务,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议政性常委会议和议政性主席会议实施细则、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规程,推动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协商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和修订民主监督组工作简则、特约监督员工作简则,为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办法、界别活动办法,修订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委员视察考察工作条例等,强化基础工作制度遵循。经过努力,政协履职工作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协商建言,为首都

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围绕综合性重大议题通过议政性常委会议进行协商。联合各党派团体和各区政协,就城市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论证,提出统筹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提升核心功能等26条意见建议,相关建议在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中得到采纳吸收。围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与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深入沟通、充分协商,提出加强综合试点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推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等20条意见建议,为深化综合试点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选择重点热点议题通过议政性主席会议进行协商。针对城市副中心建设,分专题、分领域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明确副中心功能定位、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先行等28条意见建议,为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提供智力支持。针对京津冀产业对接,深入了解疏解与承接实际问题,从土地、人员、资金、税收等方面,提出18条意见建议。针对全面放开“二孩”后政策衔接,围绕妇幼保健、教育资源供给等群众关切的问题,提出10个方面27条建议,推动政策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聚焦城市治理难点议题通过议政会进行协商。针对空气重污染、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治理难题,与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议政会,组织各民主党派市委、无党派人士和市工商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真诚协商、务实建言,提出强化机动车燃油污染治理、加大农村散煤治理、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提高公交便捷服务水平等13个方面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支持。

针对专业性强的具体问题通过协商恳谈会进行协商。就年度经济形势、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营改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管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口管理体制机制、养老服务供给、竞技体育发展、民间社团对外交流等召开协商恳谈会11次,共计160人次委员与24个政府部门互动交流,提出61条意见建议,促进认识在交流中深化、分歧在讨论中趋同、共识在协商中增进。

着力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制定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意见。市领导主持召开党派提案交办会,首次领衔办理9件重点提案,发挥了重要引领示范作用。召开2次提案办理协商会,推动雾霾治理、医养结合方面35件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协商、提案集中办理协商,深入推动35件提案的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支持下,不断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协商质量。就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在各界别委员中开展协商,参与的委员共632人次,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讨论证,形成主要意见建议48条。根据委员所提意见,条例草案有28个条文、53处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就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草案在有关专委会开展协商,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

完善监督工作体系

深化民主监督认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提高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成立课题组,围绕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建设,组织相关专委会和科研机构,深入开展实践总结和理论研讨,形成专项研究报告,为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认真开展专项监督。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深入调研地方债务化解问题,关注中期预算规划管理,参与市级项目事前评估,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围绕城市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组织视察、考察和研讨,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法治建设民主监督组针对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提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复议机构建设等建议,得到了充分肯定。新闻舆论民主监督组与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持续关注媒体融合发展问题,为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了应有作用。

努力推进特约监督。强化特约监督员选聘和监督过程管理,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做到特约监督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124名委员担任了14个部门的特约监督员,积极参加聘任单位组织的检查调研、明察暗访,有效实施监督,所提意见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和采纳。

积极探索评议监督。组织委员参加市级行政机关和区政府述职述廉考评、巡视组座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通报等监督评议性会议12次,参与委员达110余人次,为委员行使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了重要平台,探索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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