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凯:吹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号角(2)

陈学凯:吹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号角(2)

三是清晰有力的路径指引。《意见》对于如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清晰的规划与可行的具体措施,这主要集中在“重点任务”部分。《意见》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点任务,分解为“深入阐发文化精髓”“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七个方面。不难理解,如果没有对五千年文明遗存的精确阐发,所谓传承发展是无从谈起的。没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国民教育始终,就没有传承发展的具体落实。没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延续,就没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与精神基础。不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文艺创作,就没有升华我们精神意趣、美化我们生活环境的文化氛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能融入我们的生产生活,就不能做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民族血脉的永续发展。如果不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就不能形成整个社会普遍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风气。如果不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互鉴,就不能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交汇融通,持续优化它的生机与活力,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绵绵不绝。

实现这七个方面的任务目标,就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组织实施和可靠的保障措施来予以推动。因此,文件的第四部分着重强化了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的关键作用,同时,也强调了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和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性。这为《意见》的落实落地落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使这个文化方面的意见又多了些可触可感的厚度和分量。

(作者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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