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原以为都是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钱用在哪儿都一样……”因改变水利专项资金用途,晋安区寿山乡上寮村党支部书记梁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悔莫及。
晋安区由区纪委牵头,抽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区直部门纪检组长及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2013年以来全区水利建设补贴经费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
福州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把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由各县(市)区纪委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永泰县抽调国土、住建、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7个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县21个乡镇121个行政村灾后住房重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等项目一线开展督查;鼓楼区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对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调查处理。
在各部门的合力监督下,各县(市)区精准发力,精确打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闽侯县查处了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等单位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审批、失职渎职、收受钱物问题,共立案审查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永泰县排查发现问题线索71件,开展谈话199人次,函询镇村干部42人次。
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福州市各县(市)区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9条,其中转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36条,已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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