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行动(2)

福州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行动(2)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摘要:一段时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所辖的各县(市)区针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薄弱环节、党员干部不良习气、部门行业“潜规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群众关心关注、基层易发多发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组织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集中精力进行专项整治,形成“一县一专项”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原以为都是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钱用在哪儿都一样……”因改变水利专项资金用途,晋安区寿山乡上寮村党支部书记梁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悔莫及。

晋安区由区纪委牵头,抽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区直部门纪检组长及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2013年以来全区水利建设补贴经费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

福州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把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由各县(市)区纪委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永泰县抽调国土、住建、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7个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县21个乡镇121个行政村灾后住房重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等项目一线开展督查;鼓楼区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对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调查处理。

在各部门的合力监督下,各县(市)区精准发力,精确打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闽侯县查处了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等单位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审批、失职渎职、收受钱物问题,共立案审查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永泰县排查发现问题线索71件,开展谈话199人次,函询镇村干部42人次。

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福州市各县(市)区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9条,其中转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36条,已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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