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行动(3)

福州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行动(3)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摘要:一段时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所辖的各县(市)区针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薄弱环节、党员干部不良习气、部门行业“潜规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群众关心关注、基层易发多发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组织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集中精力进行专项整治,形成“一县一专项”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固化成果,推动常态长效

近日,罗源县纪委给予在农家乐组织公款吃喝的县旅游事业局局长游宝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违规套取农机协会经费用于个人吃喝的县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肖书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过专项整治,罗源县共发现公务接待“隐身衣”问题线索9条,其他隐形“四风”问题线索2条,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4人。同时,该县出台措施,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公务接待“隐身衣”、收送礼金等8个方面33个问题提出29项整改要求。

“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福州市纪委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长乐市出台办法,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纳入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仓山区完善财务管理权限、银行账号设立等制度,健全村集体资金管理机制;永泰县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汇总梳理问题线索反馈给县国土、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福州市将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16年度党委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通过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一县一专项’是集中精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举措,下一阶段要将各地已经取得的成效固化下来,将总结出的经验成果推广到全市各县(市、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修兴高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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