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环境保护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核心提示:强化对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处罚、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县纪委全会部署以及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严肃党内整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健全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以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环保权力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约束;以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努力打造良好行风政风;以落实“二个责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努力建设幸福美丽生态xx,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一)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是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负责人。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履行好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局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各股室要自觉接受局纪检组织的监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织履行职责。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股室,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

(三)履行“一岗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扎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股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勤政廉政约谈;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至少开展四次廉政谈话;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分管范围内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全局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全局干部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推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恶性环境事件不发生,河流断面水质有提升,大气污染指数有下降,确保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不出事,以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开展廉政纪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教育在先,监管在先,告诫在先”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在党员干部中深化“一准则”、“两条例”的学习,坚持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活动,组织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和反面典型警示片,组织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秋收起义纪念馆、革命烈士陵园等。坚持开展中层干部述责述德述廉和廉政谈话活动,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次以上。

(三)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学习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规定,倡导良好的职业操守,不断规范环保干部从业行为。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岗位风险防控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崇尚廉洁,强化自律意识,管好自己,干净干事。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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