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责促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2)

以问责促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2)

——省区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扫描之三

摘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强化明责、确责、督责、考责、问责,构建推动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

山东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改进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深化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扛稳抓牢压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用好问责利器,激发担当精神。青海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秋后算账’,最终还是要让大多数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

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突显出来,把纪委的监督责任聚焦起来,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

“让‘两个责任’看得见、说得清、抓得起,可检查、可考核、可追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分别带队、分片督导盟市、旗县、区直机关、高校、国企“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现场指导、实地督促、逐级加压,切实解决“两个责任”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横向传导逐层递减的问题。

天津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建立责任落实检查考核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党委和纪委履责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各级党委、纪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群众评议等,形成全面考核结果。

“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根子在党委、关键在担当。”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做到每项任务有明确工作要求、有具体工作措施、有配套制度规范。在完善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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