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的启示:“干部容错纠错”应当这样做

《西游记》的启示:“干部容错纠错”应当这样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号令之下,各地纷纷担起“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的重任,开展有关干部容错机制的探索,不少地方已经引发意见文件,用以激发“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情。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况且改革的道路并非坦途,既然是“摸着石头过河”,就难免会遭遇挫败甚至犯下错误,又岂能“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必须肯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必须明确容错内容,明确容错界限,严格执行。既不能把大错误当小失误,也不能把机制当花瓶,只是说说而已、不敢动真碰硬。

《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具有最鲜明的两个特点,即本事大、脾气也大。本事大到可以把十万天兵天将打得人仰马翻、溃败而逃;可以和天地全神称兄道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可以将所有妖孽看得清清楚楚、不做任何遗漏。脾气大到一言不合就将天宫闹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一不顺心就回归花果山弃官不做、聚众造反,一发怒气就要和玉帝平起平坐、妄称齐天大圣。也正是因为如此,后来便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让他躬身反省、磨砺党性,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而这,一过就是五百年。

确切来讲,唐僧得之孙悟空,既不是他挖掘发现培育出来的,也不是他招才引智引过来的,而是观音菩萨按照佛祖的旨意送给他的。况且有了五百年的反思和紧箍咒的牵制,孙悟空也算做到了尽职尽责、能者多劳。但即便就是这样,却往往因为“犯错”要受责罚、被怒斥,甚至还会妖怪或者猪八戒的挑唆,而不得不离开稳定的岗位,重新回归花果山自行创业。——降妖除魔的事情只有他能干,协调各方资源的事情也只有他能干,跑腿找东西吃的事情很多时候也是他来干,就这还经常被误解、被排挤、被驱赶。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英雄多难”?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目的就是要区别对待干部所犯的“错误”。对于颠覆性的、违纪违法的,甚至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必须予以严惩,绝对不能姑息迁就;对于心无旁骛地干事业、一往无前地抓改革的,必须予以免责、加强鼓励。孙悟空之前所犯的错误是不可宽恕的,必须接受严厉惩罚;而孙悟空在西行路上的所谓“错误”,乃是因为唐僧肉眼凡胎不识妖魔所致,必须予以澄清、予以鼓励。

现实生活中,一些先知先觉、先行先试的行为,往往是很容易遭受质疑和非议的。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就必须破解“洗碗效应”、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这里,除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更需要明确让谁来“容错”和让谁来“纠错”。唐僧虽然位居高位,但却固执迂腐,很容易被妖魔欺骗和蒙蔽。让这种既没有“火眼金睛”、也不做事的人来容错纠错,其结果只能是或者“容”不下去、或者越“纠”越错。这也是笔者在容错纠错机制研究中,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

其实,容错也好,纠错也罢,归根到底是要落到“评估”和“认定”上去的。而这项工作的实施,绝不是某个领导或者某个单位就能完成的,他们不可能也做不到满足民众的要求、应对舆论的质疑。毕竟,容错纠错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的事情,没有一套完善的、简单的、易于操作的机制和运行体系,没有一个能够具有代表性、广泛性、权威性的评估和认定主体,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

设立“容错纠错委员会”,就是要在现行的组织体系之外,另行设立一个非常设机构。该委员会应由政府官员、法律人士、专业人士、利益关联方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并作为第三方身份出现。它的职能权限,就是针对“干部容错”事件,充分听取委员意见、进行初步裁决,再通过媒体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再做出最后认定性裁决。简而言之,就是要通过权威性的裁决,对“错误”及时纠偏、对“作为”即时认定、对“损害”进行评估,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和支持,以包容为干事的干部撑腰和鼓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既要做到敲打严惩横闯大祸的“孙猴子”,又要做到保护积极想干事、敢干事的“孙悟空”,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唯有宽严相济、精准施策、全面统筹,方能避免“容”而无果、“纠”而跑偏,真正培养出一批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孙大圣”。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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