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理论篇章

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理论篇章

——纪念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60周年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后来这个讲话经过整理和若干修改、补充,被正式定名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60年前,中国正处在国家治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始时期,《正处》所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对于今天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主义矛盾体系学说: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与创新

如何建立一套成熟稳定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使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始终代表劳动者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正处》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又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体系学说。

1.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明确阐发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明确而又准确地阐发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毛泽东是第一人。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其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这一矛盾虽有冲突的一面,但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因此,它不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调整和解决。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对于这一论断,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毛泽东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然,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但是从二十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

2.根据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殊性,第一次科学地区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代替私有制为主体(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具有特殊性,表现在政治生活领域,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就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并存,而且人民内部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大量存在。毛泽东创造性地指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毛泽东鲜明地把政治态度、政治立场和社会作用作为划分人民和敌人的标准。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而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根据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特殊性,独创性地把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把中国的资产阶级分为三部分,即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对于官僚资产阶级,我们采取推翻和没收的政策;而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则作了独特的处理,我们把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对待,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毛泽东明确指出:“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不同。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矛盾,但由于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特殊历史条件,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把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看作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本上没有说过的,在共产主义运动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没有先例的,这也更是毛泽东和我们党在理论及实践上的独特创举。

二、人民民主专政和统筹兼顾:国家治理的前提和方针

1956年9月,党的八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和宣布了中国“由革命到建设”的转变,全国人民正在工人阶级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进行着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这样一个刚刚经历了几十年革命战争、落后的多民族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又宏伟的任务,要想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治理,必然要有一个根本前提和保证。

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中国国家治理的前提。社会主义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因此,只有建设强有力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才能实现人民真正的联合,把社会组织起来。一个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进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前提。毛泽东指出,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当然,专政不适用于人民内部。在人民内部只能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人民内部的民主和对敌对势力的专政内在统一,共同构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内涵。而且不断发展人民民主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是一个伟大的事业。这一事业事关方方面面,需要我们“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毛泽东强调,我们的方针就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群众协商,作出适当安排。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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