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拉动消费,也是女性权利提升的体现

妇女节拉动消费,也是女性权利提升的体现

又是一年三八妇女节,这个在百年前所诞生的节日,近几年在全国市场领域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在绝大多数商家的口号里,“妇女”这个词逐渐被淡出,随之演化出来的是“女王节”、“女神节”等新名词。在节日名称的演变过程中,不论是实体商家还是电商,一直在不断借势促销,力争将3月8日打造成“消费节”。对于这一现象,不少消费者表示可以理解。(3月8日《北京青年报》)

历史悠久的妇女节,悄然间正在发生某种变化。比如说,非正式称谓的改变,许多人更喜欢称之为“女性节”、“女神节”;再比如说,节日内容的拓展,商业社会的消费场景更多被嵌入到了这个节日之中。必须承认的是,所谓“商家造节”的逻辑,在妇女节的语境下再次得到应验。除了对女性权益的例行关怀,“女性经济”所展现的强大能量,正引发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其实,非但是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甚至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在很大程度上都已成为了商家营销的窗口,成为了刺激消费的由头。这一现象,可说是市场经济、商业社会的必然结果。然而,一些人却担忧,妇女节变消费节,会不会冲淡了节日的本义,扭曲了节日的内涵?可事实上,关于到底什么才是过妇女节的正确方式,从来没有一套唯一的标准。而且,鼓励女性消费和维护女性权益,也并不存在着抵触之处。

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性群体能在妇女节期间“放开消费”,恰是其地位显著提升、权益得到保证的一大力证。一方面,这一现象表明女性购买力在提升,对家庭财富的支配力在加强,她们获得了更多自主安排消费、作出生活决策的权利;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了女性群体获得了更充分的就业机会,她们扮演了更为主动的社会角色、在社会分配中占据了更为有利的位置。凡此种种,都是显而易见的“进步”。

当我们谈论女性权益,其在消费市场的表现,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切入口。她们在终端购买环节的强势表现,所对应的乃是一系列前端生态的根本性改善。借势促销的商家,只是敏锐地感知到了强大的女性购买力,并抓住时机将之转化、变现。在商言商,此类行为并没有太多可供指摘之处。须知,消费环节的活跃,只是妇女节的表征之一,其既不是节日的全部内容,更不是节日本身。

一个多元的社会中,所有女性都扮演着多元的角色。她们既是家庭结构的一部分,也是现代职场的一员,更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消费者。在女性消费无比发达的今天,全社会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与倡议,其实从来就都没有片刻停滞。要知道,敢消费、能消费、放心消费,这也是实实在在的女性权利。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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