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华:深化改革 增强社保制度可持续性(3)

汪德华:深化改革 增强社保制度可持续性(3)

其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根据制度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和个人分担比例。完善职工医保可持续筹资机制。二是建立与筹资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坚持适度保障原则,更加注重保大病,逐步提高门诊大病及慢性病报销比例。逐步减少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直至取消个人账户,同步开展门诊统筹。三是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最后,继续深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

推进社会救助资金整合和制度衔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低保标准量化调整办法,强化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保障的基础工作,提高孤儿保障工作的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补贴的整合衔接,合理均衡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确保制度可持续。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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