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胜:以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 打好医改攻坚战(3)

王贺胜:以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 打好医改攻坚战(3)

三、奋力推进“十三五”医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纲要两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相继出台,标志着健康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确立了改革的基本遵循。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打好医改攻坚战,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努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解决“看病难”。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必须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充分运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两个抓手,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着力点,落实“基层首诊”;以“解决上转容易下转难”为重点,落实“双向转诊”;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为动力,落实“上下联动”。

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促发展”。公立医院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是解决群众看大病、解难症的关键。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使公立医院轻装上阵。需要显著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着力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看病贵”。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我国在较短时间内织起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持续释放,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尤其要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

着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确保“良药多”。医药领域涉及利益主体多、生产流通环节复杂,“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得到彻底扭转,迫切需要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发力,彻底解决医药领域乱象。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重点要把好三个关口:严把生产关,推动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保障药品质量和数量;严把流通关,重点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施药品价格谈判采购,做好同医保等政策衔接;严把使用关,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规范用药行为,加强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

着力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实现“全覆盖”。医药卫生行业攸关人民生命安全,必须严格监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全行业监管。要注重监管的综合性,健全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实行属地化监督,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注重监管的多元性,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要注重监管的客观性,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要注重监管的自觉性,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逐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作者: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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