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跃:把握四项内容 开启巡视新征程(4)

高国跃:把握四项内容 开启巡视新征程(4)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党的建设新实践的开启,也为深化政治巡视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为导向。

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巡视质量

【《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履行巡视监督职责。】

要增强巡视实效性。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就是要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紧扣“六项纪律”,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抓住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推进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要落实巡视主体责任。“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此,巡视组要着力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巡视情况和问题,保守巡视工作秘密,严守巡视工作纪律,推进巡视成果的有效运用。

要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政治巡视必须咬住“责任”不放松,了解被巡视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严格对照党章规定,结合《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重点了解党组(党委)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否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是否存在好人主义、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同时,将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纳入视野,了解其是否真正起到“探头”作用、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

要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巡视成果的运用,既要重视问题线索的移交办理,又要重视被巡视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巡视反馈时,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持以下看上,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查根源,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隐瞒不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阻挠巡视工作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高国跃单位:福建省委第五巡视组)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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