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党内监督的历史经验,对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从制度机制上推进了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
■ 新修订的《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中监督难、难监督这一难点问题,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基础上,对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内容以及如何结合作出具体规定,把党内监督作为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监督,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注重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并从制度和机制上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
■ 广义监督是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狭义监督是指纪委专责执纪的监督。党内监督既离不开狭义的专责监督,也离不开广义的全面监督,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统一于党内监督全过程。
■ 党内监督既离不开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又离不开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离开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党内监督就会软弱乏力;离开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党内监督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和生机活力。在两者关系中,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处于主要方面,重视和发挥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和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党内监督的历史经验,对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从制度机制上推进了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党内监督,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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