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余:优化科技决策咨询制度

贾宝余:优化科技决策咨询制度

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更是科学家利用专业智慧服务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促进科学家更好地参与公共决策,要健全公共决策科学咨询的制度设计、引导科学家不忘参与科技决策咨询的“初心”、发挥好各类科学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决策咨询系统,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将科技决策咨询提到了国家战略高度。2017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我国将建设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立科技决策最高智库——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国的科技决策咨询体系渐趋制度化体系化。

科技决策咨询的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1963年,经合组织(OECD)在一项报告中,把科学家参与的决策,分成两个成分:为科学的政策(Policy for Science)和为政策的科学(Science for Policy)。前者是有关科学技术本身的决策,这类问题的决策在历史上的很长一个时期内,由科学家自主进行,随着科学的发展,政府和公众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后者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公共决策,如环境保护决策、核能利用决策等,这类议题与科学有高度的关联性,同时具有高度的科学不确定性,又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充分的科学论证是此类决策有效进行的前提。

科学是决策中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此外,决策者还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政治等。因而,科学家只能是决策共同体的一员。有研究者基于决策实践,提出了名为RAPID的决策模型,该模型的每一个字母,代表一个主要决策角色,即建议(recommend),同意(agree),执行(perform),贡献意见(input),决策(decide)。在上述的“为科学的政策”领域,科学家角色贯穿RAPID决策模型的始终;在“为政策的科学”领域,要根据决策议题与科学的相关性,来决定科学家在决策中的参与度,其中,与科学弱关联的决策议题,科学家主要提供相关的科学基础知识和事实判断依据;而与科学强关联的决策议题,决策对科学技术知识的需求较大,科学家是这类议题决策共同体的重要成员,科学家的角色主要体现在建议、同意和贡献意见环节,提出多样化的政策备选方案,供决策者做出选择。

促进科学家更好地参与公共决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决策质量,应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健全公共决策科学咨询的制度设计

在决策共同体中,决策者、科学家和公众是三类重要主体,三者的合理定位和有效互动,是决策有效进行的前提。在科技决策咨询中,要准确定位科学家的角色,既要避免“技术统治论”——把科学家看成某些高技术含量决策的首要决策者,也要避免“民主论”——把广泛的公众参与视为抵制滥用专家权威的灵丹妙药。要积极发挥好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明确各类咨询委员会层级和职能定位,促进他们与决策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与承担着政策协调、政策执行、传播反馈、监督管理、政策完善等职能的机构进行有序衔接、高效协调。在咨询委员会组建中,应把握好权威性、平衡性和广泛性等原则,将科学共同体中“具有无可置疑的盛名”的专家纳入委员会,以确保咨询建议的前瞻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国家层面的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应发挥顶层设计优势,超越部门视野局限,着眼全球科技发展大势,立足我国现实国情,针对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公共政策问题,就我国科技发展和公共决策中的宏观、全局、重大、长远问题,向高层决策者及时提出咨询建议;部门、地方和行业层面的科技决策咨询委员会就具体的决策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预警和建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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