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政治局的六个新要求(2)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政治局的六个新要求(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是做得好的,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特别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扩大了民主,有力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发扬一种斗争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准则》第二条指出:“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准则》明确提出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照《准则》,习近平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离不开全党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抓工作,是停留在一般性号召还是身体力行,成效大不一样。讲实话、干实事最能检验和锤炼党性。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抓好落实,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真实情况了然于胸。

二是以“四个敢于”和“四个不”阐述了如何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发扬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在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不移,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敢于碰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动硬,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上敢于针锋相对,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不在挑战面前退缩,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在任何压力下吞下损害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苦果。”

五、做一个革命战士,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成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战士

《准则》第十条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准则》以“锐利武器”和“重要手段”规定高级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准则》,习近平阐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要求中央政治局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作表率、做战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为全党做表率,做勇于自我革命的战士。要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听取不同意见,及时改正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强调指出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战士。

二是明确如何对下级、同级特别是上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仅对下级要敢用,对同级特别是对上级也要敢用。不能职务越高就越说不得、碰不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仅对下级、同级,特别是对上级也敢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对《党章》和《准则》的重要创新。

六、保持一种形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廉洁

《准则》第十二条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准则》不仅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而且以“一个不准”“三个禁止”细化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条例》专设第二章《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是对《党章》的丰富和发展。对照《准则》和《条例》,习近平具体阐述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为何保持廉洁及如何保持廉洁。

一是认为党中央的权威建立在廉洁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赢得民心,党中央要有权威,必须廉洁。要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带头推动党风建设。”习近平在这里深刻阐述了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建立在廉洁的基础上。

二是明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在依法、正确和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在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中做到自律。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抵制特权思想,不搞特殊化,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习近平在这里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在依法、正确和干净用权中保持廉洁,而且规定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准搞特殊化。

三是主持通过了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文件,明确待遇适当从低。2016年11月30日,在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的一个月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迅速审议通过了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会议认为,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会议明确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规范:一是明确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二是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四是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载《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日)

会议特别强调,这些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统一规范,强化约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全党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

总之,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对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规定更细,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建设好中央领导层尤其是中央政治局的思想;在实践中,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建设一个成熟的、强大的中央政治局,使之成为全党坚强的领导核心,带领全党同志有力地应对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井冈山大学副校长、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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