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财政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核心提示: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组织落实好“回头看”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处理,严肃追责。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对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整改)不报告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和市委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x区办发[2017]x号)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一次重落实、抓成效的“回头看”活动,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区落地生根,把市委、区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落实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学习动员、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

二、 工作对象

局各股、室、所、中心、各财政所和全体干部职工。

三、 工作重点

重点“回头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一)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有无巧立名目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

(二)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超陪餐人数、相互走访宴请、有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上烟酒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无借公务出差(出境)、学习、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有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旅游;有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新居宴”“满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有无报销与公务无关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即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六)楼堂馆所、办公用房、住房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超标准装修或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公房等问题。

(七)整治“纵酒”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在工作期间饮酒;有无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有无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有无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有无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有无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等问题。

(八)整治“玩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开笔会、办展览、印专辑等形式敛财;有无以个人兴趣爱好发展“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有无利用公车、公款、公务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等活动;有无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九)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严格执行干部出差、出访、休假、学习或因身体原因离岗请示请假审批程序。

(十)整治“走读”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反住夜纪律,不按规定在所工作的地点住夜,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所在地;有无违反值班纪律,不按规定到岗值守或私自离岗。

(十一)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严格执行改进领导调查研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

(十二)文风会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照搬、照抄文件;有无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明显增多。

(十三)“四风”制度执行情况。在形式主义方面,有无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有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有无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有无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四、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 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3月15日前)

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及时召开动员会深入动员、全面贯彻落实;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作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

(二) 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3月16日-2017年4月

20日)

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2012年12月4日-2017年3月15日为时间节点,对照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先自查先发现先整改。个人要进行对照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形成问题清单,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做书面承诺。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承诺要在本单位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单位要进行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结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间,抓好整改落实。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织密制度笼子,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三) 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4月21日-2017年6月

30日)

局办公室联合财政监督股、会计股组成检查组,通过接受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验相结合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落实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认真自查并主动退出违纪所得整改到位的,可以给予从轻或免除处理。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还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要优先调查、严肃处理。

五、 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庆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凌兵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链辉以及副局长项慧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回头看”活动的具体工作。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回头看”的组织领导。局长及财政所所长作为“回头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还要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审核把关。调离的领导、干部除了在现单位自查整改,还要回原单位整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确保“回头看”取得成效。

(二)要严格报送程序。单位和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要按照问题清单对照表,认真对照,自查自纠,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问题整改报告。其中,局单位和局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对照表、问题整改报告由局主要领导同志审核签字,财政所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对照表及问题整改报告交局审核后一并上报报送区“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余干部职工的自查整改材料由局办公室存档保管。上报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于4月10日前报局“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局办公室,联系人:黄xx,联系电话:,邮箱:),4月15日前报区“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秘、不回避,实事求是。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既要抓典型问题,也要注重解决小事、小节、小错;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长抓细,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

(四)要持续发力加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问题,释放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局本级及各财政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组织落实好“回头看”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处理,严肃追责。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对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整改)不报告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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