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3)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道路(3)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理论体系,标志着党对领导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职能性质:治国理政的“刀把子”

政法是治国理政的重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要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强调“刀把子”就是强调政法机关的阶级属性。从国内情况看,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没有变、基本矛盾没有变、党的基本路线没有变。从国际上看,不论现代西方国家机器运行方式发生了什么变化,国家的本质属性并没有改变。从政法实践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本质没有改变。强调“刀把子”性质意义重大,关乎政法工作为了谁、依靠谁,打击谁、保护谁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

运用好政法“刀把子”功能,关键是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只讲专政,不讲民主是不对的;只讲民主,不讲专政也是不对的。一些人认为,现在只讲民主就可以了,再讲专政有些不合时宜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是有害的。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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