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核心提示:在教育部试行青少年法治教育统一教材前,各学校要利用好思想政治课课堂主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特色项目和校本课程教育。

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法治xx”建设要求和xx新区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所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法治建设保障教育改革,以教育改革促进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眼根本抓教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能力

1.优化法治教育课程。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针对各学段具体特点,细化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在教育部试行青少年法治教育统一教材前,各学校要利用好思想政治课课堂主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特色项目和校本课程教育。

2.丰富法治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年度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全市大中学生法治辩论赛、“新沪杯”知识竞赛,继续办好xx新区“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法治教案评比展示、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进社区展评等活动。拓展学生学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把法治教育融入入学、入队、成人仪式以及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中,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

3.搭建法治教育平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建设,依托xx教育法治宣传云平台,构筑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子期刊为一体的“互联网+”法治教育集群,拓展法治教育途径,加大法治教育覆盖面,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创新、课程开发、资源建设和交流宣传。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二、强化责任抓监管,全面提升各级依法履职能力

4.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公检法部门资源优势,参加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者、教师等不同教育工作者群体进行分类培训,根据实际工作有侧重地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育行政督查人员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明晰教育行政权力的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5.规范教育行政行为。推进教育(体育)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重点推进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府政务服务全员协办的“三全工程”建设要求,完善“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项目。落实xx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的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依法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补齐教育行政权力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及时、动态化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增强接受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自觉性。

6.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畅通信访和举报通道,落实督查督办措施。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部署,按照“排摸调研全覆盖,分类治理规范,完善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在区委区府的指导下,按全市统一部署和“专项调研、依法规范、巩固成效、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工作节奏,规范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全面深化责任督学制度,不断完善责任督学挂牌上岗工作,抓住招生收费、新生分班、师资配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施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教育公平公正。有效开展法律事务协调处理,组建法律顾问专家团队,定期召开疑难纠纷事件的研讨活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不断提高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坚持常态抓制度,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

7.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要求,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向现代学校产权制度、现代学校组织制度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靠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学校制度和办学机制。整合教育部门与社区、社会组织的教育资源,实现由单一的行政部门管理走向社会多元治理,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形成“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教育治理体系。

8.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全面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执行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完善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9.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上海市“双公示”工作部署,对行政审批和许可等信用信息自作出决定7个工作日完成“双公示”,提高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透明度。逐步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联动奖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各学校(单位)要积极参加“诚信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氛围。

10.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信息,尽可能地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局相关职能处室要做好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公开目录范围;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各学校(单位)要参照执行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招生、收费等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创新实践抓示范,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

11.抓好特色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教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依法治理、科学治理水平。各中小学对照教育部即将发布的《依法治校评价标准体系》,逐条逐项组织自评和申报工作,区层面将组织10%的中小学校参加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校首批示范校评选。继续开展特色法治学校联建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形成特色校园法治文化品牌。

12.规范权益保护模式。为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对我局组织专家编制的权益指导“3+3模式”:教师、家长、学生(三个主体)的权益指导手册(三本手册)。在通过部分学校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学校章程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内部事务治理结构,积极支持家长、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内部事务管理和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多元参与、公平公正的权益救助机制。

13.组织课题研究攻关。按照新区“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立足治法、聚焦发展、重在治理”的宗旨,结合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的实际,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法治xx”创建申报工作,积极参加第五届(2017年)xx新区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选送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参加新区评选。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工作协作组的工作,与相关区县交流合作,研讨法治教育品牌项目、示范工作,展示新区教育法治工作成果。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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