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督制度。监督最重要的是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定了巡视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用好监督利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巡视和派驻是党内监督的两大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督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定位越来越准确,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发挥了利剑作用。同时,还要发挥好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加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继续发挥巡视和派驻的监督作用,消除监督盲区,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受到严格监督。
实践证明,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手段,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就一定能迎来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美好未来!
《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连载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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