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叶中:着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2)

周叶中:着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2)

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也要丰富和发展高等教育理论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既要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也要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办一流大学。强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中国特色并不排斥要遵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基本规律,二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并列关系,而是内在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西方发达国家总结凝练出的一系列高等教育基本规律,既为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也是我国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预期目标。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必须是中国的,是在中国的土壤里孕育和生长起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休戚相关的,闪烁着中国智慧的创造与实践。

但也需要警惕的是,不能因为强调中国特色而偏离现代大学制度的共同特征和共同要求,而应采取学习借鉴的兼容并包态度,认真分析、客观吸取一流大学建设的共性内容,力克盲目追捧西方教育思潮,模糊套用西方模式的不自信思维方式。同时,要注意防止过分强调中国国情,片面孤立地从中国传统甚至糟粕中寻求依据、抱残守缺,如官本位文化惯性下高校浓厚的行政化色彩问题。这些内容并不能构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合理内核,需要客观反思和甄别。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要探索和创新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政府与大学的关系紧密而复杂,在中外高校办学实践中一直是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不受约束的大学自治是不存在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政府主导、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需要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在政府干预与办学自主权之间保持平衡。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方式的改革,一方面,应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合理划定政府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努力做到用权“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另一方面,加快大学章程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权力运行的自律机制,有效行使办学自主权。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一批有担当、能引领的校长。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大学校长的工作侧重各有不同。在起步发展阶段,其首要职责是建构体系、制定规则、保障大学的有效运转,严谨的学者型校长大有用武之地;而在发展提升阶段,则侧重于校长的战略谋划能力和综合改革能力,呼唤教育家校长的出现。因为政府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方式的变革,办学自主权的增加以及大学治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内外环境与更加紧迫的任务压力,更加强调治理方式的多元民主以及治理过程的规范透明。校长既要具有卓越的学术领导能力、全面的校情洞察能力、杰出的行政管理能力,还要兼具敏锐的统筹规划能力和开放的全球视野,来引领大学主动适应和服务社会发展。简言之,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中,必须要实现从学者型校长向教育家校长的转变。这是把握历史机遇、深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守望大学精神和引领社会前进的需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既需要富有教育理想、创新精神和懂政治的教育家校长为大学的学科、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进行战略思考和战略谋划,更需要具有坚定意志和大无畏精神的教育家校长统筹把握、综合施措,全面推进大学的综合改革,助力中国大学的世界崛起。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实现大学内部治理的现代化。目前,我国的大学制度仍处在探索、完善和优化过程中。构建以大学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亟待完成和总结提升的重要任务。一方面,需要在大学内部权力运行中厘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职责范围,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和组织构架,形成以学术权力为主导的大学内部权力结构;另一方面,院系是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是学术研究和知识创造的大本营。要真正落实学术权力,必须扩大院系自主权,降低管理重心,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简言之,就是在大学领导层与基层学术组织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以保障院系自主权和学者的学术活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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