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事业健康发展,要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上毫不动摇
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大工作、推动人大事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人大履职更好体现党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近年来,中央在民主法治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涉及人大工作的很多,各地人大在实践中也有许多探索和创新,地方党委要认真履行把关职责,确保人大各项改革创新实践符合中央顶层设计,在宪法法律框架内稳妥有序进行。地方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及时审批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建议,协调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和任免权,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统一起来,确保选举风清气正。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增强基层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重视和关心人大自身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选优配强人大领导班子,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加强人大立法、预算审查等工作机构建设,提高人大依法履职能力。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培养锻炼,推进双向交流。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讲好人大故事,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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