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伟:弘扬法治文化构筑精神文明高地(2)

樊伟:弘扬法治文化构筑精神文明高地(2)

以“法之义”抓引导,传播法治文化理念

荀子云:“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虽博,临事必乱。”“法之义”是指法律内在的理念与精神,法律之所以能够发挥“国之权衡”“时之准绳”的作用,得益于“法之义”与“法之文”的平衡。

“法之文”的完善和落实,可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但也必须同时依靠内在的“法之义”来应对普法教育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律条有限,事变无穷”现象,从而引导公民对法律条文背后原理、价值、精神的忠实崇尚和坚定捍卫。知理而能明事,体道方可悟法。要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在于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理念的接纳、认同与信奉。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等作为重点任务。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2016年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地安排了当前法治教育的目标,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法治教育重点工作,并着重指出要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等。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所强调的意识、观念、精神、责任,可以使人领悟法律的约束、明白做人的底线,体会道德的感化,是最传统、最基本的“法之义”,也是当前需要大力传播的法治文化理念。

要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关键在于统一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和行动指南,是当前最具有科学性、时代性的“法之义”,同样是当前迫切需要传播的法治文化理念。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人民群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创举,其与法治建设是浑然一体的。二者都以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都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方向,都以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宗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是精神文明创建中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和得力手段。“教敦于上,民悦于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大力传播法治文化理念,为精神文明创建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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