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为“五通”助力护航(2)

法治建设:为“五通”助力护航(2)

摘要: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要以满足实践需求为第一要务,特别是要建立跨境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此外,建议我国颁行“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法,把我们的愿景与规划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在投资、贸易、合作方面所能获得的支持和帮助等。

多方合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与“一带一路”建设需求相比,我国法律人才现状如何,应该通过哪种方式去培养,是否需要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培养?

王丽:要解决这一问题,有以下几条途径:在法学教育中,把涉外能力作为基础教育重点培养,根据社会需求来培养相关人才。要引进熟知国际的或者某国法律的专家。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如律师事务所在国外开分支机构、合作机构,可以获得很多国外的专业人才。此外,要支持社会组织做强、做大、做好,通过政策指引支持他们“走出去”。

车丕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一直是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问题,比如教育部前些年开始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司法部等部门前不久颁布《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都在关注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高校也都意识到涉外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好多学校办了国际班。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对于外国法律的了解总不会比当地人了解得多,培养出既懂中国法又懂外国法的万能律师是不太可能的。建议中国律师多尝试做牵头律师,在处理外国相关法律事务时雇当地的律师。因此,不必对我国律师的涉外能力过于焦虑。

新理念新姿态引领国际法治建设

主持人: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带一路”建设能否顺利实施跟我国制定、实施国际法律规范的能力密切相关。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应以怎样的理念和姿态去引领国际法治建设?

王丽:要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遵守现有的国际条约和所在国的法律。要遵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平等、有偿、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要遵守强制性规则,比如到某个国家投资,必须遵守其相关投资规定和法律。

车丕照: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对国际法有很多贡献,比如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近年来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相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一定有机会把这些原则、理念具体化,形成新的制度。以前我们主要是接受国际法,甚至要把国际法转化成国内法,未来我们要更加关注如何把国内法转成国际法。

主持人:对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建设,二位还有哪些建议、愿景和期待?

王丽:“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要以满足实践需求为第一要务,特别是要建立跨境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此外,建议我国颁行“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法,把我们的愿景与规划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在投资、贸易、合作方面所能获得的支持和帮助等。

车丕照:中国政府在未来法治建设方面将会提供新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第一,价值目标的多元性。以往的区域性安排基本上是以经济为主要目标和价值导向,而“一带一路”除了经济目标之外还有其他目标,比如民心相通等。第二,很多“一带一路”项目是在相关国家政府主导下实施的,因此,我们要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在探索政府和市场关系及发挥作用方面提供新经验。第三,软法和硬法的结合问题。期待在未来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为国际法治发展作出新贡献。

(本报记者姬泰然、光明网记者张鑫整理)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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