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包容的基础上促进不同制度模式交流互鉴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政治包容。世界上的国家林林总总,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探索形成更好社会制度和文明范式的道路上都在进行自己的尝试,没有哪一种道路或模式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要义就在于“百舸争流”,允许各国以不同方式和路径迈向文明民主繁荣的共同目标。
不同制度模式的国家相处,必须相互尊重,在此基础上才能开诚布公地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支撑起人类文明的大厦。为确立符合自身国情的制度,中国自近代以来一直在积极学习借鉴、反复试验实践,经历过许多挫折,也取得了巨大成功。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是,敢于学习,也敢于坚持自我。举一个与我在全国人大工作直接相关的例子: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的司法制度建设自此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是实行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一路走来,历经坎坷,参考借鉴了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民法典制定,同时深深植根于中国的国情,植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实践和人民的利益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定,是一个集百家之长、吸纳人类文明进步成果并将中国特有的时代精神融汇于其中的过程。可见,中国从来没有停止对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的借鉴,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在不断学习中完善发展道路。中国已经找到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将不断用自己的实践点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之路的火炬。
(作者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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