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焰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内在联系(3)

戴焰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内在联系(3)

摘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统一起来,是管党治党的一种内在要求,这里的统一,是深度融合、相得益彰、不可分离,做到这一点,需要在理论上对二者统一的内在机理有深刻认识和把握,在实践中真正形成二者统一的体制和机制。

实际上,不管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思想建党从来没有、也根本离不开制度治党。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系统阐述思想建党的理论,提出思想建党的要求,而《古田会议决议》首先是一个制度,是在为思想建党建规章、立规矩。我们说古田会议重要,首先是因为这些思想建党规章和规矩的确立。在以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总结,我们党思想建党的各项制度也逐渐健全,这是思想建党成功的有效保证。人的思想形成和转变,都直接取决于他所生存的环境,包括生产生活环境、学习教育环境,也包括规章制度环境。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制度环境不仅对人的习惯养成和意识培养有直接效应(如纪律观念的增强、团结精神的强化、忠诚品格的培养、组织意识的提升等),而且,制度环境的规范引导功能还会对人在其他环境中所受的影响直接发生作用。比如我们党的思想教育,并不只是书本学习和课堂教育的要求,还包括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党员干部勇于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党内思想教育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当然,制度治党也离不开思想建党。制度本身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脱离当时人们的整体思想状况的实际。所以,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思想水平,是提高制度水平和增强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前提。我们提出要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规则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强调要把纪律执行的责任落到实处,意义就在于此。当前,提高我们制度治党的水平,首先要提高全党对于制度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充分认识,真正确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确立制度在广大党员干部心目中的权威性,克服权大于法、言大于法、人大于法,把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其次要进一步提高党内立法水平,提高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内容科学性的理解水平。使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切合实际,更能体现刚性原则,具有更为完备的程序保证,更为系统的内在体系,并创造更好的外在制度环境,防止制度变成“橡皮筋”和“稻草人”。再次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制度的文本形式不断完善,迫切需要的是怎样保证制度更好得到执行。这一方面要求我们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运行体制和制度执行机制。体制机制,其实也是制度,也就是说,我们要用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再通过党员干部不断提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自觉性来保证制度得以更好地执行。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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