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矩 严守为政之本

严明纪律规矩 严守为政之本

浙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实

摘要:近年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变为现实。

勇立潮头的浙江,靠什么管好全省党员干部?凭什么战胜机遇中蕴藏的风险与挑战?

根本性的问题,需要旗帜鲜明的回答——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

近年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正逐步变为现实。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这里有工作方式的转变,“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的基本路径;这里有持之以恒的决心,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松;这里有党内监督的逐步完善,推动巡视、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

最有说服力的,是数字——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781件,处分59341人。其中,厅局级87人,县处级988人。立案数、处分人数持续大幅增长,由2012年立案8265件、处分8134人,增至2016年立案16372件、处分16219人。

聚焦主业,抓早抓小

深化“三转”,实践“四种形态”

“孩子生日宴的邀请对象要慎重,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群众反映你和老板走得太近,自己多注意”……在浙江,广大党员明白,党委、纪委领导找谈话,是善意的提醒;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则“时时鸣哨”,筑牢预防党员干部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要“打虎”“拍蝇”“猎狐”,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2013年,中央纪委部署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省委、省纪委迅速将推进“三转”作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助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回归主业。省纪委将过去参与的161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2个,清理比例达92.6%。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至9个,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近70%。

2017年3月,省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共设立纪检监察室13个,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近80%。

为使纪检干部从“副业”中彻底抽身,省纪委下发通知,明确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清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职分管其他业务,出台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文件。

2012年以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和查处数逐年攀升,2016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数突破16000件。

“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委既转职能,也转方式。2015年9月,中央纪委提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委的职责定位更聚焦、深化,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做深、做细、做实的更高要求。

同年,省委、省纪委探索建立约谈提醒制度,省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约谈省管领导干部。2016年,省委下发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在向上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必须详细汇报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

省纪委围绕开展谈话函询印发文件,规范“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应用;严格限定线索处置时间,目前,全省历年积累的20563件问题线索已处理完毕;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核实谈话函询件,特别对拟提任或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干部,以核为主,避免带病提拔,2016年核实比例达20%。

据统计,2016年,全省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753件;谈话函询问题线索3142件(次),比上年增长214.5%;给予纪律轻处分8152人,组织处理2481人,给予纪律重处分8067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新形态已在浙江省基本形成。

“抓小”绝不“放大”。2016年,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浙江省共有42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通过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开展“天网2016”行动,成功劝返“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追回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外逃人员4名、赃款5878万元,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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