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涵养新家风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2)

王杨:涵养新家风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2)

涵养新家风与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

涵养新家风要突出一个“新”字,体现在古为今用、古今转化。首先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尊重传统而不盲从传统。在继承传统家风美德中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积极推动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需要的协调,将其转化为现代社会美德标准。

改造家风表达形式,赋予传统家庭美德新方式。儒家讲“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是基于血缘、源自人性的重要价值理念。但是,要承认传统家风中也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历史局限性。例如,在传统家风中,孝道表现为某种程度的愚孝,具体表现为“24孝”“父为子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这些表达形式不适合当今的家庭生活方式,存在明显不科学和违反人性的地方。在今天我们讲“孝”的家庭美德,可以将其转化为现代的表达方式。结合老龄化时代的生活现状,可以体现为对老人心理层面的关怀,满足父母、长辈的实际所需,关心、关注、关爱父母和长辈,表达晚辈的孝敬之心,实现老有所养。

规范家风内容,不断完善传统家庭美德的价值范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一方面,对于传统家风中糟粕的部分需要舍弃。如“三从四德”“三纲”等传统家庭道德规范,应转变为强调现代“家庭契约”的平等性、民主性和时效性,如“教子”和“自修”相结合的言传身教。另一方面,完善和简化家风仪式。传统社会的道德仪式过于复杂繁缛,可以适当进行简化和规范。如在“修家谱”、“祭祖”等仪式中,突出仪式的教育功能,去除与现代社会生活中不适宜的部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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