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特殊”锦旗被拘缘何引发争议

送“特殊”锦旗被拘缘何引发争议

5月19日,陕西省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前出现一名男子,他在鞭炮声中将一面锦旗交给民警,内容竟是“胡乱作为以权谋私”,引发围观。办案民警称,虽然事后该男子非常懊悔,及时发道歉信公开道歉,态度也很真诚,但是其行为已经违法,被行政拘留5日。(5月22日《华商报》)

民众向政府部门送“不作为”之类的锦旗事件时有发生,之前有人因送旗事件被打压,也有政府部门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欣然笑纳”。从舆情看,打压民众的,遭到了不小质疑和批评;“欣然笑纳”的,则赢得了一片掌声。

但这次事件不同。首先,锦旗内容很过分,“胡乱作为以权谋私”比“不作为”等言辞要激烈得多;其次,送旗场面也很过分,且鞭炮声引发了群众围观;再次,据民警称,事后有群众拍照发到朋友圈,并大量转发。总之,事件给交管部门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更重要的是,送“特殊”锦旗本身是一场乌龙事件。简言之,在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事件中,交警的做法中规中矩、有理有据,没什么毛病;只是当事人对交警的调解工作不了解,一时冲动才有了送“特殊”锦旗事件。

即使如此,送“特殊”锦旗被拘也引发了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维权要通过合法途径,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警方拘留男子的做法无可厚非;但也有很多人认为,警方小题大做、心胸狭隘,涉嫌打击报复,用“胡乱作为”形容并不为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见,拘留5日属“情节较重”之列。但从报道看,男子的行为并未达到“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程度,也难说“情节较重”。因此,警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值得商榷。

从现代政治伦理角度讲,权力在民众面前应该表现出一定的宽容和谦卑,而非不容置喙的强悍和不可一世的威严。送旗男子非常懊悔,诚恳地公开道歉,所谓的“负面影响”也会大大消除,通过批评、警告等就能达到目的。而拘留的做法,在客观上会对民众意见表达形成一种震慑——送表扬性锦旗多多益善,送批评性锦旗则有失去人身自由的危险。

退一步讲,真要追究送旗男子法律责任的话,最好的选择应该是提起名誉权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因为,“胡乱作为以权谋私”锦旗指名道姓写给某一名警官,若该警官认为名誉权受到伤害,就应去法院打官司。

据报道,送旗男子道歉当天,交警大队对事故赔偿争议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送旗男子对调解结果也很满意。假如没有送“特殊”锦旗事件,问题会这么快解决吗?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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