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对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而且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备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过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说到底就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法治化。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国家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监察机关不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各级监察委员会将由各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这既是对现有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也关系到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变革,必将对我国政治和法律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
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建设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从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从制度上解决了国家监察权的定位问题,为国家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反腐败职能,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依据。随着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其他相关的反腐败制度建设也会陆续跟进,最终构建起一套严密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为最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奠定制度基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对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而且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治国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备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过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说到底就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法治化。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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