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2)

深圳罗湖: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2)

摘要: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组织建设扎根不深、责任体系细化不够、功能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作为改革开放策源地的深圳市罗湖区将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最大政绩,积极从优化组织设置、明确主责主业、强化能力建设、深化制度反腐、厚植担当精神等五个方面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基层实处。

明确主责主业,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全方位明确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明确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明确党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其他党(工)委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的责任;横向到边,明确区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各自的责任;定向到人,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人的责任予以明确。

全流程再造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亲自管;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年度专项述职、季度专项通报制度;建立政治巡查机制,区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开展政治巡查。

全体系完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情形,主要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五类情况共20余种情形进行问责;制定问责方式,上级党组织对失联失责党组织、失职失责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可以免于问责;严格问责程序,按惯例权限分层分级开展问责。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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