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乡贤”成为涵养乡村文明的引领者

让“新乡贤”成为涵养乡村文明的引领者

2017年6月24日至25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新乡贤的带动作用、外出务工人员的反哺作用和各类志愿者的“生力军”作用,构建共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力量格局。

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属于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精准、持续发力。但就如“百川东到海”一样,无论是哪方面发力,归结起来无非就是在村民中塑造正确的价值观、让先进的文化在农村落地生根。不可否认,在目前我国城镇化加剧、社会价值追求多样化的背景下,乡村社会正面临着人际关系出现信任危机、乡村归属感下降、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性降低、乡村精神认同感下降等诸多困境。这些元素无疑对国家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打造形成了一种阻碍,重塑乡村秩序势在必行。

重塑乡村治理秩序,形成“官民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和向度的力量:一种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和行政控制力量,一种是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简而言之,就是“从上而下”和“由内到外”两种,而从乡民的认知体系中,“由内到外”比“从上而下”要朴素得多、实用得多。

向乡村百姓推行正确的价值观、涵养乡村文明新乡贤应该成为积极的力量。新乡贤是品德才学出众的本地精英,具有地缘、人缘和亲缘优势,他们能把原本外出打工、离开家乡的人和本乡的人重新黏合在一起,重新凝聚认同。同时,他们能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还能以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反哺桑梓等,这对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具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新乡贤”在涵养乡村文明宏大叙事中大有作为的先进事例媒体曾多次报道过,在此不再一一赘述。而要真正让异地他乡的“能人”乐意“告老还乡”成为新乡贤,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打造,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健全完善“招贤纳士”的制度,让他们对“故乡”不再疏离,而是产生强烈的归属感。我们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基层“能人”吸纳机制,形成“回乡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还要挖掘好“新乡贤”背后所隐含的精神价值和时代意义,以“亲情、友情、乡情”为纽带,吸引他们回到农村、留在农村、建设农村。

让“新乡贤”成为涵养乡村文明的引领者,让他们在广袤的农村大地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继而重构农村的价值秩序,无疑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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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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