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政府:从线下治理到线上治理

线上政府:从线下治理到线上治理

自互联网在中国蓬勃发展以来,我国政府也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涉足互联网在政府管理服务中的应用领域,先后经历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以及网络政府等发展阶段,从对政府政策文件、办事规章、数据图表等信息在网络上的简单发布,到开通网络行政办事通道、建立网络政民互动平台的电子政务,再到全面建设电子化的网络政府。

线上政府是为应对网络社会治理新需求而提出的全新政府概念

几年来,通过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了政府部门的资源共享与流程优化,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事务的参与性和政府回应性。但是,传统政府与互联网的关系,仍然局限于政府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介改善传统社会治理的框架之内,并没有突破传统社会事务和政府治理的格局。而随着网络社会新的场景和互动关系的出现,网络社会呈现出比传统社会更为复杂的治理局面,产生了全新的治理需求。在此情形下,政府治理的改革与创新不应囿于对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介的应用范围,而应当将治理视域延伸至网络社会,规范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化解网络社会公共危机、构建完善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

线上政府就是为应对网络社会治理新需求而提出的全新政府概念。目前,我国对网络信息监管、网络犯罪治理、网络经济活动等虽然积极介入治理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总体上网络治理仍然处于治理手段较为被动、治理范围点状分布、治理效力严重不足的状态。线上政府正是致力于改变这种治理现状上的不足,全面、系统地建立网络社会法治化治理体系。

线上政府是一个基于“线上-线下”分析框架而产生的分析概念,并非意味着在传统政府之外重建一个新的政府

正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使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并驾齐驱、线上生活与线下生活缺一不可,“线上”与“线下”的分野日渐清晰,矛盾日益凸显,分类而治的需求日益增加,“线上-线下”成为符合时代背景、利于问题解决的二元分析框架。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便是基于政府治理对象、工作领域、服务内容的不同,而形成的二元分析概念。

我们对服务国家公民、治理传统社会的线下政府(即传统政府)已然熟知,对于面向网络空间、治理网络社会的线上政府,则可以进行类比推及。

首先,线上政府同线下政府一样,是实体的政府,而非虚拟的政府。尽管线上政府的治理对象是网络虚拟身份——网民,工作领域是网络虚拟空间,但这并非意味着线上政府就是虚拟的政府,网络中产生的关系、交易甚至犯罪,其结果都能够映射到现实社会之中,并产生着实际的影响。因此线上政府不能仅仅虚拟化于网络空间维系网络虚拟关系,而是应实体存在于现实社会中,维系网络虚拟秩序的同时对网络活动的现实化结果加以有效治理。

其次,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是统一的政府,而非割裂的政府。一方面,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的统一性体现在网络治理中线上与线下的联动性上,线下环节是网络治理中不可或缺、不可割裂的环节。另一方面,统一性还体现为建构线上政府,并非要在传统政府之外重建一个新的政府。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的分野体现在分析方法的二元性、政府职能和治理领域的不同上,它们既可以是同一政府的不同部门,也可以是同一部门的不同职能分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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