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条例》为遵循推进税务系统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新《条例》总结和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品格,是对巡视工作的再完善、再集成、再升级。税务总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新成果、新方法,扎实推进税务系统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近年来,税务总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税收工作特点规律,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国税系统开展巡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1.0版及相关配套规定,并结合中央巡视工作最新精神升级为2.0版,制定了《市县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县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等制度规范,对规范和指导系统巡视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基层税收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同时,建立了10个专业293人规模的巡视人才库。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按照新《条例》精神,研究开发国税系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和“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动问责”的“双闭环”管理,推动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保障作用。(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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