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别拿瞒报个人事项不当回事 (3)

领导干部别拿瞒报个人事项不当回事 (3)

摘要:“制度从来不是稻草人”,成败的关键在落实。能否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关乎领导干部能否遵纪守法、权力能否良性运行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否。

落实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意义非凡,不可小视

权力监督理论认为,一项监督制度若要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不仅要保证监督者的独立与强势,而且要确保监督者的知情。如果不了解被监督者,监督者何以监督被监督者?就本质而言,新《规定》本身即是保障监督者了解被监督者情况的基本渠道之一。通过抽查核实,一旦发现报告不实,即可顺藤摸瓜,揪出贪官,惩治贪腐。试想,某位领导如果心底无私、清清白白,何苦要费尽心思、处心积虑地瞒报“家事、家产”?遮遮掩掩的背后必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必定是贪污与腐败的潜伏与蔓延!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仅可以惩治腐败,而且可以预防腐败,达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反腐目标。新《规定》和《办法》扩大报告事项的范围,细化报告事项,扩大抽查核实比例,加大查处力度,必将迫使领导干部不仅不敢瞒报、不能瞒报“家事、家产”,而且会促其时时“自警、自省、自律”,告诫自己“不要腐、不能腐、不必腐”,进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防止清官变贪官、“苍蝇”成“老虎”。值得一提的是,良好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建设,对官员尤其是能干的官员而言,不仅是一种监督和约束,而且也是一种可靠的“防疫”与保护。从这个角度而言,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能人腐败”现象。

此外,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还可根除“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等腐败顽症。扩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比例、落实“凡提必查”(凡提拔,必查被提拔者报告的“家事、家产”情况的真实性)等规定,是治愈领导干部“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一剂良药。该类规定激活了现有干部管理体制机制,为权力运行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促使领导干部尊重权力、敬畏权力,从而公正地运用权力。

“制度从来不是稻草人”,成败的关键在落实。能否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关乎领导干部能否遵纪守法、权力能否良性运行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否。对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和政府要以敢于“下深水”“闯险滩”的勇气和决心去狠抓落实,决不能让其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华丽摆设。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逐步扩展向组织报告“家事、家产”的领导干部的范围,让该项制度覆盖更多的国家公职人员。同时,还要不断扩大抽查核实比例,逐步实现报告核查的全覆盖,让一切瞒报、虚报行为无处遁形,让法治的阳光驱散腐败,让公民在洁净的空气中自由地呼吸。此外,还应把领导干部“家事、家产”的报告情况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渐进式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胡印斌:《扎紧个人事项报告的制度笼子》,《光明日报》,2016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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