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深化公证改革创新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人民权益保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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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当前,一些地方公证队伍发展不起来,服务能力跟不上,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证需求,有的地方甚至“一证难求”,归根到底是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不顺、活力不足。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

关于公证工作改革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十分明确,问题是落实得很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全国3001家公证机构中,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还有894家,占29.8%;事业体制1984家,占66%;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家,占0.7%。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办证数量不同,对公证事业发展的贡献差异巨大。2016年,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1399万件。其中,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年办证122万件,人均415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年办证1178万件,人均1216件。合作制公证机构年办证71万件,人均2601件。合作制的厦门鹭江公证处,主动与法院对接,在法院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既发挥了公证职能作用,又有效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同样处于大城市中心区的一些行政体制公证处,屡屡被反映“门难进、脸难看”“一证难求、排长队”。在缺乏激励机制的体制下,他们“干多干少一个样”。实践表明,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或者合作制公证机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

为什么还有近三成的公证机构是行政体制,多年来改不动呢?首先,司法行政机关不愿改。“管办合一”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钱在自己的袋子里,潜规则在起作用:人财物都可上下其手。其次,公证机构不想改。拥有双重身份,既是公证员,又是行政干部,改制之后有压力,适应不了。说到底是“既要帽子、又要票子”,脚踩两条船,企图“两头占”,什么也不愿丢。再次,机构编制政策尚不到位,有的可能想改也难,或者是以上情况兼而有之。我认为,影响改革进程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主观方面思想认识问题是主要原因。公证机构改革,不改不行,改晚了也不行。再不推进改革,就会拖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这是政治上和改革发展中的不作为。

公证机构要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就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2017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

公证质量无小事。近期有些地方出现一些违规公证个案,影响极坏,教训深刻,暴露出少数公证员防范意识不强,质量观念淡漠,屡屡突破底线。必须切实吸取教训,查补工作漏洞,强化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管理。一要抓好检查。工作部署了就要抓落实,要有问责跟进。检查决不能搞一团和气,必须有配套的奖惩制度,要把铁面检查的作用切实发挥好。二要强化核实。只有做好核实,把好公证质量关,出具的公证才能获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三要触及利益。在制度设计上加大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失信违法成本,决不允许“劣币驱逐良币”。公证员执业情况与公证员个人利益挂钩要有正相关性。四要严管队伍。要健全公证员执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公证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五要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公证协会要依法依章程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凡是仍在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地方,必须尽快分开。要把行规挺在前面,敢于亮剑,狠抓惩戒。同时,要团结好、服务好广大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努力建设好“公证员之家”。

(作者为司法部部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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