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做好四个方面的“结合”命题(2)

国企改革:做好四个方面的“结合”命题(2)

做好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的命题

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首要的诉求是体现其政治保障和政治优势。因而,在国有企业的治理中,就有一个重要的“结合”命题,即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其核心是法人治理结构)的结合问题。在做好这一命题方面,在理论认识和改革实践中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问题。

一是如何把党组织的作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理结合的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尤其内在的规律性和节奏性。党组织的作用要有机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这样才能发挥“1+1>2”的作用。

二是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政治责任与企业决策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的结合问题。企业的决策是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党组织担负或参与企业决策则更为强调政治领导和政治保障作用,突出强调的是政治责任。在企业治理制度安排、企业决策程序安排、授权及追责机制安排上,如何有效地把这两方面的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是国企改革新的任务。

三是积极探索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中的新的实现形式。我国在推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的改革过程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就是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这一探索把坚持公有制这一本质性的制度规定性,与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行的现实性,合理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坚持原则与推动发展的统一。在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这一命题上,可以积极借鉴公有制改革的这一成功经验,创新性地探索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新的实现形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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