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鲜明用人导向(2)

彰显鲜明用人导向(2)

——干部工作破除“四唯”取得新进展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条主线,提出一系列选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强调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四唯”问题,为端正用人导向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

注重实绩不唯分

干部行不行,实绩来反映。“过于强调考试,干部容易分心,本职工作反倒做不好,严重的还出现了‘考试专业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竞争性选拔实现了“阳光选拔”,但在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干部任用条例》给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药方”,明确竞争性选拔不能只看分数,还要看综合素质能力。

各地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彻底告别“凡提必竞”,严格规范竞争性选拔的适用情形和方法程序。河北、四川等地规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定位、比例、频次、范围、程序,防止选拔变“选秀”。重庆严格界定干部不得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情形。吉林要求必须提前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因不符合适用情形先后叫停了15个省直部门的竞争上岗。

坚持多角度、全方位测试、测评干部,精准检验竞争者综合素质。新疆库尔勒市综合使用干部领导能力、领导干部心理素质、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测评等测评工具,全面考察干部德才。黑龙江北安市探索“职位匹配度分析+基础能力素质测试+组织考察评价”竞争性选拔模式,因岗择人。湖南、湖北、内蒙古等地把依据实绩比选择优作为竞争性选拔的主要方式。湖南宁远县通过组织执行力考核、实施干部实绩管理等方法,树立实干导向。

此外,各地还推广运用网上报名、实名推荐、在线查询、媒体公示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度。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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