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莎:以“管资本”为主转换国有资本监管职能

周丽莎:以“管资本”为主转换国有资本监管职能

——《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解读

在“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进行了监管模式的调整。一方面,通过开展中央企业试点工作进行了适合企业自身类型的改革实践,如探索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另一方面,国资委根据“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思路,调整了自身的部分职能设置,建立了新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改组组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保留了一批产业集团。

结合国资委职能设置调整和试点工作的开展,《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取消、下放、授权43项权利,突出强化管资本重点职能,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规决策;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加强和完善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模式

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体制孕育与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立四个阶段。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我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得到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出资人机构主导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确立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的体制,解决了出资人缺位问题,改变了“九龙治水”的局面,明确了出资人机构的责任主体;建立了一整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包括统计评价、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规划投资、领导人员选任、监事会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2003-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发布了27项部门规章326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核心是要做到由实物形态的企业管理,转变为价值形态的资本管控。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出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规定,对国资委的法定权责予以明确。

推行“十项改革”试点

2016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如下:

一是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国资委将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通过试点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

二是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试点将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试点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

三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四是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五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资委选择神华、宝武钢、五矿、招商局、中交、保利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投资、持有和运营国有股权。

六是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探索在中央企业之间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专业化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的有效做法,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

七是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八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主要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九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通过解决国有企业仍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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